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学校、幼儿园和其他事业单位面向本市大专及以上学历2011、2012年毕业生和2010年师范类毕业公开招聘教师和校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71个单位247个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热爱农村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4、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
5、学历要求:
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毕业学历,幼儿园师资岗位需学前教育中师及以上学历和非师范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音乐和美术师资岗位需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岗位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初高中、职业学校师资所学专业应与所报岗位相同或相近。
6、届别要求:
非师范专业限2011年、2012年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限2010年、2011年、2012年毕业生报考。
7、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8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周六、日休息)。
2、报名地点: 房山区教委人事科107房间。
3、报名所需材料:个人自荐书,毕业生推荐表(盖就业指导中心章),大学成绩单(盖教务处章),户口本、身份证,其他证明自己能力的相关材料;2011年毕业生还应携带派遣证和毕业证书,已派遣到单位的须原毕业学校出具可以改派的证明,2010年毕业的师范专业毕业生需由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学历证书和派遣证。
4、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符合报名资格的应聘人员填报《房山区教委2012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